主页 > 兽药技术 > 政策解读 > 吉林加强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管理
作者:佚名来源:江城日报时间:2010-12-22 00:00点击:次
为切实保障中新食品区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吉林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核心区为永吉县全境。磐石市、桦甸市、船营区、丰满区为免疫无口蹄疫区缓冲区。 二、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区域实施动物口蹄疫控制计划,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口蹄疫病监测抽检、疫病控制和管理。 三、输入到免疫无口蹄疫区的猪、牛、羊、鹿及相应野生动物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只能来自免疫无口蹄疫区;确需从其他地区输入的,必须向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准引手续。 四、输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必须主动到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验。报验合格后,输入的动物产品,从指定通道进入免疫无口蹄疫区;输入的易感动物经动物隔离场隔离,从指定通道进入免疫无口蹄疫区。 五、免疫无口蹄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必须根据农业部《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强制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后的动物要建立免疫档案,佩戴免疫标识。 六、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检疫、监测发现感染口蹄疫病或监测呈阳性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作处理。 七、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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