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技术 > 政策解读 > 饲料卫生标准补充修订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00:00点击:次
最近,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华中农大、无锡轻工大学、农科院畜牧所、国家饲料质检中心(北京和武汉)等10多个单位对《饲料卫生标准》进行了补充、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覆盖的产品品种达66种,是原标准的3倍多。
随着饲料、饲料添加剂品种的增加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日益关注,原标准中有些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新标准在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卫生指标项目中增加了“铬”在皮革、蛋白粉和鸡、猪配合饲料中的允许量指标,由原标准规定的16项,修订为17项。
修订后的标准对砷在磷酸盐产品中的允许量指标,氟在磷酸氢钙产品中的允许量指标及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指标作了补充修改。此次修订还补充规定了与各项指标相对应的检验方法,消除了原标准没有指明特定检验方法的缺陷。
摘自2003年11月19日《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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