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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国家标准

作者:来源:时间:2008-06-10 00:00点击:

玉米国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玉米。

  1 分类
  1.1 根据玉米的粒色和粒质分为四类;
  1.1.1 黄玉米(l类):种皮为黄色。
  1.1.2 白玉米(2类);种皮为白色。
  1.1.3 糯玉米(3类):富有粘性。
  1.1.4 杂玉米(4类):以上三类玉米超过互混限度的。
  1.2 互混限度:1、2、3类玉米混有本类以外玉米的限度均为5.0%。
  1.3 玉米中的名贵品种和分类不能包括的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

  2 质量标准
  2.1 各类玉米以二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三等的为等外玉米。
  2.2 收购玉米水分的最大限度和玉米安全储存水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3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名词解释
  3.1 纯粮率
  除去杂质的玉米(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重量的百分率。
  3.2 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2.1 未熟粒
  籽粒不饱满,颜色呆白、瘪缩、与正常粒显著不同的颗粒。
  3.2.2 虫蚀粒
  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 病面粒
  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4 被碎
  籽粒破碎,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5 生芽粒
  芽或幼根突破种皮的颗粒。
  3.2.6 霉变粒
  粒面生霉或籽粒变色变质的颗粒。
  3.2.7 烘伤粒
  籽粒经过烘干,胚或胚乳变为深褐色的颗粒。
  3.3 玉米的裂冠粒,为完善粒。
  3.4 杂质,包括下列几种:
  3.4.1 筛下物
  通过直径3.0mm圆孔筛的物质.
  3.4.2 无机杂质
  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4.3 有机杂质
  无食用价值的玉米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3.5 色泽、气味
  一批玉米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 检验方法
  玉米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 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5 包装、运输和储存
  玉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哈俊山、林贤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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