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技术 > 政策解读 > 马顺清:全面推动青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秩名来源:青海日报时间:2011-06-09 09:19点击:次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动青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内容如下: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今年6月1日,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省委、省政府多年来也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案件,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从省到乡的四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省到村(牧委会)的五级监管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食品质量监管得到加强,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但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全国一些地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查漏补缺,重典治乱,筑牢食品安全的基础。从青海的实际来看,一方面,全国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青海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的开放性和青海食品的输入性,其它地方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也会迅速波及到青海,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同时,青海食品安全工作自身也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如食品安全技术控制水平有待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应对机制有待健全;防范打击力度有待加大等等。
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牢牢把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的主题,找准食品安全工作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不断开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一)依法保障公众饮食健康安全必须坚持“四个并重”
一是坚持食品企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并重。督促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摆正“好与快”的关系,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企业以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
二是坚持技术监管与行政监管并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监管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构建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食品安全协调联动监管责任网,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并重。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同时,更加重视部门各负其责和企业第一责任的落实,更加注重发挥企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
四是坚持城市监管与农村监管并重。在全面提升城市食品监管水平的同时,大力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监管人员不足、监管工作不到位和城乡接合部监管工作缺位断档等问题,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均衡发展、协调推进。
(二)依法保障公众饮食健康安全必须突出“三个严格”
一是严格防范。要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要求,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好食品安全的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和入口关,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靠,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二是严格检查。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两周年为契机,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奶鱼粮菜等食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青海地区出口食品和农产品生产企业数量、添加剂使用种类和范围、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和产品流向、出口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数量和添加剂使用范围及流向、出口种植养殖场数量和农兽药使用情况以及进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销食品的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严格检查检测,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是严格处罚。要始终保持对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违法企业和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一次违法、终生禁入”,不搞“下不为例”。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提供虚假票证、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暂扣生产许可证。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或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以严刑重罚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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