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资讯 > 行业新闻 > 出售过期兽药 经营者赔偿又被罚
作者:黄跃 吴平清 陈建强来源:湛江新闻网时间:2011-09-16 09:12点击:次
近日,廉江市工商局处理了一宗消费纠纷案,出售过期兽药的经营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并被处以罚款。 9月13日下午3点,廉江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一名广西博白县文地镇的消费者黄某某投诉电话,称9月2日在廉江市廉某兽药店,购买了4瓶(500ML)速力治兽药,用于预防控制鸭子发病。黄某某回到承包的养殖场,注射了2000多只鸭子,第二天早上,约有1000多只鸭子死亡。黄某某发现该兽药是过期变质的,并向经营者反映要求赔偿35000元。经营者拒绝赔偿。 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向廉江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经营者最终愿意赔偿经济损失20000元。经营者违反兽药专营管理规定,移交廉江市工商局中心工商所处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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