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技术 > 政策解读 > 农业部对浙江动物卫生监督能力进行考核评价检查
作者:康大夫来源: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时间:2012-11-02 08:33点击:次
考核组听取了省畜牧兽医局以及东阳市、磐安县、温岭市、路桥区4个被抽查县(市、区)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监管工作档案,现场考查了执法人员掌握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情况,并实地检查了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定点屠宰场、畜禽养殖场等,同时,对照考核评价方案,对我省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逐项进行检查、评估和评分。 考核组对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推进以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为重点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制度规定,依法落实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管、动物卫生执法办案、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等措施,创新监管工作机制等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产地检疫等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省畜牧兽医局,金华市、台州市,东阳市、磐安县、温岭市、路桥区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考核。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