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技术 > 政策解读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顺利通过评审
作者:康大夫来源:中国畜牧网时间:2012-12-10 08:20点击:次
2012 年11月29日至30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接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定期及不定期监督评审。以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院杨梁副院长为组长的评审组对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复评审一年来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审。质量体系内11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现场评审。 通过实验室现场检查、查阅质量体系文件、现场试验、查阅见证材料、授权签字人考核等方面的评审,评审组认为:一年来实验室已按认可准则和评审准则的要求再次修订完善了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层次分明,语言简炼,条理清楚,各岗位的设置合理、责任分明,全部质量活动均能有效受控,各文件之间接口衔接较好;实验室重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组织实施了内审和管理评审,内审实施的纠正措施,通过跟踪验证结果表明整改有效,管理评审中输入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等13项内容,管理体系运行适宜、有效;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兽药质量监督、兽药残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全面完成了2012年实验室质量管理计划的各项任务、实现了本所的近期质量目标;仪器设备配置比较齐全,能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检定校准;实验室重视质量控制,质量监督行之有效;能积极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实验;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基本满足已获认可能力的要求。 评审组认定中监所的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通过监督评审将进一步提升中监所在兽药、兽药残留、兽用生物制品三个检验领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中监所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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