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技术 > 政策解读 >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9号
作者:康大夫来源:中国兽药114网时间:2012-12-14 16:09点击:次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9号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2年12月15日公布,考生从12月15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二、合格分数线 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2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0分,兽医全科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96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7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61分。 三、资格证书的颁发 考试成绩符合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21日-31日(周六日除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其2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2012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