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资讯 > 行业新闻 > 山东省:开展兽药质量安全冬季集中整治行动
作者:佚名来源:山东畜牧网时间:2014-12-19 13:09点击:次
当前,我省畜牧业、兽药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为保持兽药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兽药违法行为,近日,省畜牧兽医局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我省2014年兽药质量安全冬季集中整治行动。 通知系统梳理了假劣兽药、违禁药物、兽药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等9大类兽药违法行为,并提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追根溯源、全程打击,以打促防、惩防并举,落实责任、多方协同”的原则,统筹点源查处与面源管控、源头打击与过程控制、违法惩治与风险防范、监管主导与多方参与,采取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办、“检打联动”等措施,从兽药产、运、销、储、用全链条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追根”,着力治理具备典型性、体现趋势性、带有苗头性的“老病、通病、传染病”。从而牢固确立兽药质量安全“红线”和依法守法“底线”,逐步建立完善违法者“不想干”的思想教育机制、“不易干”的监督管理机制、“不敢干”的依法惩治机制,使兽药产品更加安全有效,兽药经营更加规范有序,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通知强调,要健全完善兽药质量安全责任运行和监督机制,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和兽药监管“属地责任”。对取证比较困难、线索比较复杂、案情比较重大的案件,要积极商请公安机关介入,符合移交条件的要坚决、及时移交,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执法检查,认真进行成效评估,以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点面结合的工作新格局,健全系统整治的工作新机制,保持露头猛打的工作新常态,形成群策群力的工作新局面。确保不发生重大兽药质量问题,以及因兽药引起的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自10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期间,省畜牧兽医局将针对各地开展情况,组织交互检查、督查等活动。
责任编辑:龚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