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资讯 > 行业新闻 > 农业部发布停用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公告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有机农业网时间:2015-11-02 14:06点击:次
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停用诺美沙星等4种兽药的公告。公告称,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认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农业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农业部在公告中为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的停用制定了明确的时间表:9月1日起除用于非食品动物的产品外,停止受理其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公告明确,自2015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等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 除此,公告要求,自2016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 本网站是公益性网站,转载本网站的信息,务请注明来源。本网转载的其他媒体信息,旨在信息共享、服务"三农", 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如不同意转载,请联系我们,以便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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