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资讯 > 行业新闻 > 三门峡市举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班
作者:佚名来源:三门峡市畜牧局时间:2015-12-01 08:15点击:次
近日,三门峡市畜牧局举办为期两天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县(市、区)主管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副局长、畜牧兽医执法大队长(动监所长)以及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骨干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是配合全市以饲料兽药为主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门业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开班仪式上,市畜牧局段军副调研员首先对当前以饲料兽药为主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如何扎实开展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务必开展扎扎实实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务必开展严格执法,不失职渎职;务必强化动物检疫,杜绝逃检、漏检事件;务必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实现工作高标准高规格开展。对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段军副调研员强调:一要充分认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是畜牧工作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必须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二要充分认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与畜牧业快速发展相比严重滞后,必须强化培训增强本领;三要充分认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面临着繁重的任务,必须强化培训提升水平。要求学员要珍惜机会,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认真学习,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自己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培训班上,三门峡市畜牧局饲草饲料科科长王转霞就饲料安全及监管重点进行了讲解,分析了影响饲料安全的因素,通过剖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指出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执法重点。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科长李荣体就《兽药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讲解了兽药经营、使用及生产环节现场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和注意事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曲旭伟就12项河南省畜牧系统相关制度进行解读,包括《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等,使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各项制度,按制度办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宁晓卿就《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进行解读,包括畜牧兽医行政处罚的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案卷归档要求等内容。此次培训还创新形式,邀请灵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正泽、卢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郭新春就基层执法和办案技巧进行案例介绍、分析和经验介绍。各地学员积极互动,相互交流,学习氛围浓厚,达到了较好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各县(市、区)的学员学习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的重点、要点,进一步掌握了执法文书案卷的制作。学员们相互沟通、相互借鉴,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和技巧,积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培训效果良好,提升了三门峡市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苏冉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