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兽药资讯 > 行业新闻 > 关于开展兽药质量安全整治的通告
作者:佚名来源:文登日报时间:2016-01-15 16:38点击:次
为进一步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全区兽药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特做如下通告: 一、 开展兽药质量安全整治的时间 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底。 二、 开展兽药质量安全整治的重点 (一)生产环节。一是假劣兽药生产企业。二是地下兽药生产黑窝点。三是农业部和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的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中被通报的兽药生产企业。四是假劣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五是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特别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采购、生产、质量管理、销售等文件档案的记录和管理、标签和说明书管理、产品批准文号的申报与管理。 (二)经营环节。一是销售含有违禁药物的,以及人用药品的兽药经营单位。二是销售假劣兽药。三是将兽用原料药直接销售给养殖环节,包括销售给养殖场(区、户)、养殖合作社、一体化养殖集团的兽药经营单位。四是超范围经营特别是违法经营原料药及生物制品的单位。五是无证经营兽药单位。六是兽药经营单位实施GSP 情况,特别是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采购、仓储、质量控制、销售等文件档案的记录和管理。七是虚假或夸大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发布兽药广告的兽药经营单位。 (三)使用环节。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查处。一是在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人用药、原料药的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在养殖中采购、使用假劣兽药。三是养殖场(区、户)兽药采购、存储、使用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四是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违规违法使用抗生素及其他抗菌药物、激素类药物等行为。 三、开展兽药质量安全整治的方式 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联合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等方式,严肃查处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对故意寻衅滋事,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兽药质量安全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有奖制度,对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将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5000元不等的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监督举报电话:8989762、8451779。 威海市文登区兽药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 2016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苏冉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