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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地方不再重复抽检符合要求的兽药企业

作者:佚名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时间:2015-03-17 14:40点击:

  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农业部严格兽药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源头控制,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兽药抽检合格率稳步提高。2014年全国抽检兽药15125批,合格率达到95.3%,比2013年提高2.1个百分点。

  2015年,农业部将坚持疏堵结合,继续创新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制度,“一抓一放”强监管。“一抓”即狠抓兽药非法添加问题,实施鉴别抽检和摸底抽检制度;“一放”即放活质量信得过兽药生产企业,实施中央抽检、地方不重复抽检制度。新春伊始,农业部就把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作为兽药安全监管工作开局之策,印发《201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突出三个特点抓抽检:一是深化鉴别检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行为。陆续制定发布了非法添加抗菌药、解热镇痛药、抗病毒类药等18种药物的《兽药国家标准补充检查方法》,研究确定了3种判定兽药中检出非法添加药物的通用方法,对抽样或检验过程中发现涉嫌非法添加药物的产品列入鉴别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行政处罚依据。二是实施摸底抽检,严格管控兽药非法添加风险。首次安排专项抽检,用于系统、全面监控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兽药中非法添加风险,以真实反映兽药质量状况,准确分析兽药质量安全风险来源。三是实施差异化抽检,激励兽药企业更加注重质量控制。今年首次规定对近三年被抽检兽药产品数量多、产品抽检合格率高(98%以上)、无兽药从重处罚规定情形(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的兽药生产企业,中央抽检、地方不重复抽检,避免出现对规模大、信誉高、质量有保证的兽药生产企业过度抽检现象。

  下一步,农业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部署要求,督导各地扎实推进兽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及时掌握兽药质量风险状况、及时发布兽药质量通报、及时调整监管措施,确保兽药质量和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贾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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